??? 池令央没有再回欢欢那里,出了小区后迅速打了一辆车,回了荷苑的公寓,路过超市时想了一下,还是下车买了一大堆的食物。
心里想着,墨御风那个公寓的那些食物,估计要很久没有人去吃,怎么办?会不会坏了?
早知道,应该带走的。
当时她也提出过,可墨御风说,“不需要,也许,我们还会回来,而且,也并不值钱!”
前半句,让她心底多少有了点期待,后半句吗,无疑又将这份期待可抹去了。
当然,她理解,对他,她真的理解的通透。
又是一大包出来,心里冷笑,真的觉得能够吃很久,买西红柿的时候比昨天买的还要便宜了一块钱一斤,今天做了特价,走运吗?
一些蔬菜水果,真的是一天一个价格的,她很少买菜,不太知道,也不去关注。
但是这连续两天买菜,真心有感觉了。
初中的时候父亲就说她,不是当家庭主妇的料子,不太会照顾自己,也不太会照顾别人,做饭也不懂,按着千金大小姐宠过来的。
以后,怕是只能嫁给一个会做饭,会照顾人的老师本分的男人。
亦或者,是一个很能挣钱很会挣钱,请得起保姆和仆人的男人!
当然,两者相比较,池训中还是更倾向于前者,仆人做的饭再好,照顾的再精细,但终究不是陪伴自己一生的人。
作为女人,需要的其实还是一个,能够相扶相持的人,一起度过未来的漫长几十年,风风雨雨,艰难险阻,全部,一起承担,一起承受的人。
回到小区门口时,池令央不意外的看到一辆熟悉的车子,白色轿车,男人穿着风衣靠在车窗上,吸着一支烟。
看起来清瘦,俊雅,却又带着几丝不羁和放荡。
男人看到她,抬脚走过来,池令央掩去心中的一丝尴尬,对他笑了笑,“张总工,对不起,之前手机放在包里,没有接到电话,准备回过去时,手机却没电了!”
给出了一个,池令央自认为非常拙劣的理由。
张乐嘉点了点头,看着她手里的食素,挑了挑眉宇,“想吃一顿你做的饭菜,给这个面子吗?”
……
张乐嘉带她去的地方,是他住的地方,而且对面,就有墨御风用张丙身份证买的一处公寓。
池令央心惊肉跳,张乐嘉说,“放心,我不会动别的任何心思,但是我必须要装作对你有心事……”
张乐嘉说,当初提议那个事情的时候,他只是为了让沈青云信任自己,但并没有打算过一定要那样去做。
而现在,他发觉沈青云比他想象的还要精明算计,他怕因为他这边的问题导致整个计划失败,所以只能找到她。
无论从什么角度来说,她都是最合适,最不会引起怀疑的筹码。
池令央不置可否,但张乐嘉说的,她却无力反对。
因为,都是事实。
很让池令央意外的,张乐嘉的公寓里很干净,典型的单身男人住的地方,没有女人的气息,鞋架上的妥协也只有男人的,两双,张乐嘉说,他经常将妥协忘在卧室里,又讨厌找东西时焦头烂耳的感觉,所以许多东西,都会准备成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