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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第三章完) 第一部 血 .._25(3 / 3)

人见我一定不要,又从怀里拿出魏逵的一块令牌,说是可以护身,百里之内无人敢动我丝

毫。我想目前世道这样乱,危急之间,有这道护身符在身也好,便收下了。大人明鉴,学生

一时糊涂,不该收下魏逵的令牌,但学生决不想与魏逵有往来,更不愿参与他们谋乱的事。

大人,学生再蠢,也是个秀才,懂得国法,岂敢做这杀头灭门的事!”说罢,磕头不止。

熊秉国说:“大人,林明光在当面扯谎,欺蒙大人。若不是想投匪,要什么魏逵的令

牌?世道虽乱,还有朝廷的绿营和大人统率的团练在,岂容得匪徒们无法无天!我们这些人

都没有魏逵的令牌,难道就不能保家护身?林明光说他未收银子,谁人可以作证?银子又无

记号,谁分得出姓魏姓林?只有这令牌,他无可抵赖,才不得不承认。大人,林明光私通串

子会铁证如山,岂容狡辩!”

熊秉国这几句话说得曾国藩心里舒服,案子审到此时,才见他脸色略为放松。曾国藩问

林明光:“你还有何话说?”

林明光大叫道:“大人,熊秉国是个无赖,学生就是平日得罪了他父子的缘故,今日才

蒙受这等耻辱。”

曾国藩颇感意外,怒目喝问:“你与熊家有何隙,仔细说来!”

“怪只怪学生平日不懂世故,恃才傲物。”林明光懊丧地说,“熊秉国是我的同里,其

父熊固基是平塘镇的大富翁,仗着家里有钱,又有远房亲戚在外做官,一贯在乡里横行霸

道。大人,你老别看熊秉国穿戴得斯斯文文,他实际上是个吃喝嫖赌的浪荡公子。诗文不

通,却又偏爱附庸风雅。学生心里十分讨厌,常常在乡间奚落熊氏父子,于是与他家结下怨

仇。今日,熊秉国便以公报私。至于颜癞子,他不过是平塘镇上一只癞皮狗而已,学生从来

不把他当人看,故他也恨学生。”

“大人,”熊秉国在下面抢着说,“林明光刚才的话全是诬蔑。”

审到这里,当过多年刑部侍郎的曾国藩心里已有数了。他吩咐一声“退堂”,便回到书

房。

曾国藩细细地思索案件审讯的全部过程,以及原告、被告的身分、说话、表情、神态,

从当堂审讯来看,林明光所说的多为实话,而熊秉国很可能是挟嫌报复。但林明光收下了串

子会的令牌,他自己也供认不讳,难保他没有二心。为慎重起见,曾国藩叫审案局委员、安

徽候补知县曹克勤到平塘镇去走一遭,实地了解一下。

过两天,曹克勤回来说,林明光的确与串子会有往来,又递给曾国藩一个小册子,说是

从林明光书房里抄出来的。曾国藩看那册子封面上题作《太平天国天王御制原道醒世训》,

随便翻开一页,只见上面写着:“天下多男子,尽是兄弟之辈,天下多女子,尽是姊妹之

群,何得存此疆彼界之私,何可起尔吞我并之念。”他把书往地下一摔,骂道:“什么乌七

八糟的东西,可笑得很!难道父与子也是兄弟之辈?母与女也是姊妹之群?看来这林明光真

是个不安分的家伙。”

因为林明光是个秀才,曾国藩这天夜里独自在签押房里为此案思考了很久。说林明光勾

通串子会,唯一的依据是魏逵的令牌。这本册子,也可能是从其书房里搜出来的,也可能是

熊家有意栽赃。即使真的是从其书房里抄出,也不能作为勾通长毛的铁证。林明光说的魏逵

报恩之事,于情理上可以说得通。此案,若从轻,可将林明光杖责数十板,教训一顿后放回

家。若从重,就凭他收下串子会令牌,心怀二志,也可判个死刑。从轻呢?从重呢?他记得

过去读《明史》,读《明季北略》,都讲到自从牛金星、李岩两个举人投归李自成后,李自

成便设官分治,守土不流,气象与从前迥然不同,结果居然推倒明王朝,祭天登位,当起了

大顺朝的皇帝。“读书人附匪逆,则匪逆有可能成大事。”曾国藩深信前人的这个看法是对