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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第三章完) 第一部 血 .._26(2 / 3)

不知三湘之乱,由来已久。道光二十三年,武冈抢米杀知州。二十四年,耒阳抗粮。二十六

年,宁远会党打县城。二十七年,新宁又起棒棒会。二十九年,李沅发造反。这些,都不是

发生在吁门兄你的任上。”

这段解释,使骆秉章的火气消了:曾国藩的矛头原来并不是对准他的。

“涤生兄,不怕你怪罪,贵乡竟是个烂摊子。当初调我来此,我三次推辞,无奈圣上温

旨勉励,才不得不上任。”

“中丞说的是实话。”曾国藩恳切地说,“湖南为何连年不得安宁,主要在地方文武胆

怯手软,但求保得自己任内无事,便相与掩饰弥缝,苟且偷安,积数十年应办不办之案,任

其延宕,积数十年应杀不杀之人,任其横行。如此,乡间不法之徒气焰甚嚣尘上,以为官府

软弱可欺,相率造谣生事,蛊惑人心,杀人越货,无恶不作。倘若陆费泉、冯德馨等人忠于

职守,早行镇压,湖南何来今日这等局面。”

骆秉章点头称是:“就因为他们渎职,而造成今日祸害,难得仁兄看得清楚。朝野有些

人不明事理,还以为我骆秉章无能。”

“正因为湖南已烂到如此地步,故国藩愚见,不用重典以锄强暴,则民无安宁之日,省

无安宁之境。眼下四方骚乱,奸宄蜂起,还讲什么仁政不仁政呢?古人说:‘唯有德者能宽

服民,其次莫如猛。’有德者如诸葛孔明,尚以威猛治蜀,何况我辈?国藩唯愿通省无不破

之案,全境早得安宁,则我个人身得残忍之名亦在所不惜。处今日之势,办今日之事。依国

藩愚见,宁愿错杀,不可轻放。错杀只结一人之仇,轻放则贻社会之患。”

“你说的这些诚然有理,”骆秉章说,“不过,就凭串子会一块令牌,处以站笼游街,

无论如何太重了。”

“林明光一案嘛,”曾国藩敛容说,“国藩认为,匪患最可怕的不是游匪,游匪只一人

或三五人,纵作恶,为害有限。可怕的是会堂,他们结伙成帮,组建死党,对抗官府,为害

甚烈。大的如长毛,小的如串子会,就是明证。对会党的处理,尤其要严厉。读书人一旦参

与其事,为之出谋划策,收揽人心,会使会堂如虎添翼,如火加油,其对江山社稷之危害,

将不可估量。想吁门兄不会忘记牛金星、李岩附逆闯贼的教训。我岂不知林明光之罪,不杀

亦可。然刑一而正百,杀一而慎万,历来为治国者不易之方。杀一林明光,则绝千百个读书

人投贼之路。即使过重,甚或冤屈,借他一人头以安天下,亦可谓值得,不必为林明光喊冤

叫屈,以乱人心而坏剿匪大计。吁门兄,你说对吗?”

见骆秉章不做声,曾国藩换了一种诚恳的语气说:“吁门兄为皇上守这块疆土,做千万

人之父母官,自然会知道,当以湖南山川和芸芸黔首为第一位,而不会把几个人的性命放在

这之上。国藩乃在籍之士,奉朝命协助巡抚办团练,以靖地方,所作所为,无非是为了桑梓

父老,为了你这位巡抚大人。吁门兄,国藩之杀人,别人指责尚可谅解,你怎么也跟在别人

后面指责我呢?”

这番话冠冕堂皇,义正词严,说得骆秉章哑口无言。停了好一会,他才说:“涤生兄,

你这番苦心,我可以理解,但别人就不一定能理解。比如林明光,他是通过府试录取的秀

才,刘学台掌管的人,你不和他打招呼,征求他的同意,他能理解吗?你就不怕他向朝廷告

状吗?”

曾国藩淡淡一笑:“林明光之事,按理是应该先通知刘学台,由刘学台革掉他的秀才功

名后再用刑。但老夫子办事,吁门兄不是不知道,这个案子到了他手里,起码要拖半年,最

终还是不了了之。昆老育材有方,国藩深为钦佩。但恕我直言,这安境保民之事,昆老尚欠

魄力谋略。况且这案子是一桩会匪大案,与通常秀才犯法不同。当此非常时期,可从权处

理。应该说,我杀的不是秀才,而是一个会匪,一个士林败类。昆老硬要向朝廷告状,就让

他告去吧,我也无法阻拦。朝廷若怪罪下来,一切责任由我承担,与中丞无关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