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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二章 事实(2 / 3)

“别着急。它是有主的,”警官嘟嘟囔囔地说,“屋主就是那位赫赫有名的百万富翁詹姆士·诺克斯先生,卡吉士在那份已遭失窃的遗嘱里提名遗嘱执行人的就是他。房子里不住人了——是一份旧产业了。诺克斯三年前常住在那儿,但后来他搬到了附近一个非商业区里,这个住宅就让它空着。”

“我查过房契,”佩珀解释说,“这房子当然是没有任何债务抵押,可以自由买卖,但却并不打算出售。我猜想,他保留这所房子,是出于感情上的原因。这是祖传的房子——年代象卡吉士那所破房子一样古老——同-网时期建造的。

“可是呢,不管怎么样吧,这几座房子里没有任何一个人——无论是房主,或是仆人,或者客人之类——能向维利提供任何情况。你们总知道,两条大街上这两排房子的后门全都通往后院;从麦迪逊大街是走不到后院的,除非是穿过莫思家或者甘慈家的地下室,沿麦迪逊大街只有这两座房子;从第五十四大街、麦迪逊大街或者第五十五大街,全都没有通到后院去的小夹弄。”

“换句话说,”辛普森不耐烦了,“你除非穿过这几座房子,或者穿过教堂,或者穿过墓地,否则是走不到后院的——是这样吗?”

“是这样。至于讲到墓地,只有三条通道——通过教堂的后门;通过后院西首的门;还有就是通过围墙上的一扇门——这扇门确实很高——墓地只在靠第五十四大街这一边的围墙上开了一扇门。”

“这仍不能说明什么问题呀,”警官不以为然地说道,“这无关紧要。要紧的是,维利所盘问过的每一个人,都说从卡吉士下葬以后,自己没有在夜间或者在任何时间到墓地去过。”

“有一个例外,”埃勒里斯斯文文地插口说道,“莫思太太去过的,爸爸。你把她忘啦。记得维利曾说,她承认自己有个习惯,喜欢在每天下午到墓地去在死人头上散步。”

“不错,”佩珀说,“可是她一口咬定从未在夜间去的。无论如何,检察官,所有这些住户都是教堂里的教区民,诺克斯当然也不在其内,他也根本不算是这里的住户了。”

“他是个天主教徒,”警官大声说,“属于西区的有派的大教堂。”

“这一说,我倒想起来了。诺克斯在哪儿?”检察官问道。

“嗯,他今天早上离开本市的,我也不晓得他究竟到哪儿去了,”老头子说道,“我已派托马斯去搞一张搜查证——我们不能干等着诺克斯回来,我决心要搜一搜他那所位于卡吉士家贴隔壁的空房子。”

“检察官知道吧,”佩珀解释说,“警官有个想法,认为格林肖的尸体在葬礼之后埋进卡吉士棺材以前,可能一直藏匿在诺克斯那所空房子里。”

“想得对,老奎因。”

“不管怎么说,”佩珀继续讲下去,“诺克斯的秘书坚决不肯透露这位大亨的行踪,所以我们必须搞到搜查证才行。”

“这也可能并不重要,”警官发表自己的见解,“可是我得削尖脑袋,总不能白白放过任何机会呀。”

“真是绝妙的principiooperandi②,”埃勒里吃吃笑着说道。

他父亲绷紧了脸,非常阴沉沉,不以为然地望着他:“你——你自以为很了不起吧,”他有气无力地说道,“好吧……诸位,请注意。关于那所空房子,我们还存在一个问题。我们至今还摸不透格林肖是什么时候被干掉的——究竟死了有多久。反正,尸体解剖总能够得出一个准确的结论来的。在目前来讲,我们只能立足于推算。假定卡吉士死在格林肖被杀以前吧,那就肯定意味着——从我们发现尸体的地点来考虑——是事先计划好要把格林肖埋藏到卡吉士棺材里去的。明白我的意思吗?如果是这样的话,那么,这所空房子就是一个好地方,使凶手得以把格林肖尸体保藏到卡吉士下葬之后,再找机会利用已经下葬了的棺材。”